国标-食品添加剂中的食品加工分类系统与食品代码
首发
杜德春
国标食品法典-涵盖了食品加工系统16大加工系统类别,它以国标法典形式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乳化剂、酶制剂、增稠剂、膨松剂、防腐剂、抗氧化剂、保湿剂、增酥剂、增白剂、甜味剂、调味剂、营养强化剂等最大使用量(g/Kg)或按照需要可以适量添加的添加剂。
食药局与食品加工企业都要依靠这部法典来执行标准:
食药局质检化验要依靠GB执法;譬如食品工业化学防腐剂总和1≥;食药局检测这种加工食品防腐剂为1.01;那么、执法部门就可以执法如下:
①罚款(5-万)
②坐牢
③停业整顿
④查封。
食品加工企业则要:不违规、不超标、不侥幸。
譬如海天酱油一事的公关危机(科技与狠活),这都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制造焦虑:
海天酱油属于集团食企,其绝对不会如“三鹿奶粉”的自毁企业行为;海天酱油与醋符合GB中的12.0中的添加剂法典标准。
*食品分类系统:01.0;02.0等16类食品品类(深加工的制作食品)
*食品代码:01.01、01.02、01.03、(同一种食品,但属于品类中的迥然品类衍生品:譬如鲜牛奶、酸奶、奶酪等)
01.0、乳品类食品加工系统
02.0,油脂类食品加工系统
03.0、冷冻饮食类食品加工系统
04.0、果蔬类、干果类、菌蘑类食品加工系统
05.0、可可、巧克力类食品加工系统
06.0、粮食类、面条类、米制品类食品加工系统
07.0、焙烤食品类食品加工系统
08.0、肉制品类食品加工系统
09.0、水产、海鲜类食品加工系统
10.0、蛋品类食品加工系统
11.0、白糖类、糖醇类、糖浆类食品加工系统
12.0、调味品、醋、酱油类、料酒类食品加工系统
13.0、功能性食用类、婴幼儿配方类食品加工系统
14.0、饮料类食品加工系统
15.0、酒类食品加工系统
16.0茶类、咖啡类、酵母类、膨化食品类、其它类食品加工系统。
杜德春:焙烤食品工艺技术首席工程师博士。
转载请注明:http://www.baozhijieshao.com/bzzk/15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