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底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
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近日
宿迁市教育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联合发布
《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对我市教育收费行为
提出这些要求
1
建立收费公示平台,主动接受监督各地教育、发改部门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公示平台,一是梳理、汇总当地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网站、报纸、学校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二是从年起,《宿迁市中考招生报名指南》将公布每所学校学费标准、收费依据,让学生及家长“选满意校、交明白费”。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核定工作,并将核定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上报市教育局财务处。
2
加强收费政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收费政策培训工作,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校校长、财务人员教育收费政策培训活动,解读相关政策、指导收费流程、通报查处案例,培养学校树立严守“底线”意识;二是督促学校加强对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收费政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统一收费政策宣传口径和收费流程,消除舆情风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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