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催报广大进出口企业注意,

发布时间:2022-5-4 12:49:10   点击数: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年第9号),自年度年报起,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今年的年报报送时间为年1月1日至6月30日,已经不足一个月了,仍有部分企业未申报,请广大进出口企业引起重视并按时申报!

■年报对象

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海关备案的海关管理企业。

■报送截止时间

年6月30日

■报送方式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转载请注明:http://www.baozhijieshao.com/bzbb/1420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